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21.13元,较上周的23.05元下跌8.33%。本周,深圳新星10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24.7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0月17日盘中最低价报21.08元。深圳新星当前最新总市值44.6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5/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493/5158。
本周关注点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被告赣州松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解协议涉及金额260万元。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9月22日,赣州松辉尚欠中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60万元(含质保金)。赣州松辉将在收到撤诉裁定且账户解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0万元;取得联合验收批复后30日内支付剩余60万元。原告已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相关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被冻结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3,412,025元资金已解除冻结。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551,581,094.34元,已进行专户存储管理。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6021110001143149,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专户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他用,丙方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需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元/股,调整后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本次调整仅为回购价格上限变更,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77万股,占总股本0.47%,支付总金额1,000.2959万元。本次调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存在因股价持续超出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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