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冀医保函〔2025〕8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持续做好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康复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衔接,现就《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78号)中新增康复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明确如下。
一、将“吞咽功能检查”等23个新增康复项目(见附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按照甲类管理,并明确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或扩大支付范围。
二、将“认知功能训练”等14个新增康复项目纳入6岁(含)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基金支付额度计入本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请各统筹区及时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附件:新增康复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