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人民网记者 李平摄
人民网成都10月17日电 (记者李平)10月1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宜宾三江新区条例》、修订的《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据了解,《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共9章46条,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制定的《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明确了三江新区的功能定位,即明确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同时,明确三江新区管委会机构性质,厘清管委会职能职责;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赋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外,将三江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或者委托三江新区管委会。另外,该《条例》还包含了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科教创新;锚定发展定位,推动产业集聚;强化服务保障,提高治理效能等主要内容。
《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共7章32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的《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例如,明确重点保护对象,规定对珍稀濒危、特有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五类种质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明确规定因工程项目建设导致种质资源受威胁时,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落实保护责任。同时,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域管理活动,规定林木种质资源库、保护区的资源应依法开放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确需占用的须经原设立机关同意,确保资源安全。该《条例》还规范品种审定与推广程序、加强生产经营监管。其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明确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应取得许可证,并规定了良种与其他种子、跨区域生产等情况的发证机关。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共8章43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包含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健全内审机构,规范内审行为;厘清职责职权,规范审计程序;推动审计整改,增强监督合力等内容。其中,明确要求单位不得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以及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履职的工作,同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履职的活动,落实回避的具体要求。该《条例》还结合国家审计署的相关要求,对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职权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规定单位内部审计应当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此外,该《条例》强化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单位党组织、董事会和主要负责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