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6日电(黄征)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经营主体数量越来越多,务工人员与日俱增,这也为公司管理带来了难题。部分职工利用经手公司财物的便利条件,一时起贪念侵占公司财物,就有可能踩中法律红线,甚至构成犯罪。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便依法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彭某是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24年1月份、5月份,彭某先后两次利用其管理公司仓库的职务便利,私自售卖公司物品,非法获利68万余元,造成公司实际损失77万余元。
经审查,寿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彭某提起公诉,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