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原本对簿公堂的两家企业,达成和解并现场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某管道公司向被告某贸易公司销售一批金属软管。交易初期,被告公司支付定金一万余元,但被告将货物卖给第三方公司后,客户反馈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被告拒绝支付剩余七万元货款。原告为回款,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巩义法院。而被告公司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坚决表示要提起反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坚持要求全额支付货款,被告则主张退货退款或索赔,多次调解均失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简单的一纸判决并非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如何快速、低成本地化解矛盾,帮助市场主体从诉讼负累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经营轨道,才是关键。”再三考虑后,承办法官杨晶媛决定再努力一把。
9日下午开庭前,杨晶媛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阐明主张产品质量问题需鉴定,但鉴定费用高昂且程序复杂;另一方面引导原告考虑被告公司后续经营的潜在风险。在“合作共赢”的理念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各退一步,被告公司当庭一次性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5万元,最终案结事了。
本案的成功调解,及时保障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加速了资金回笼,减轻了债务企业的潜在负担,为其继续正常经营创造了条件。未来,巩义法院将不断探索和创新涉企纠纷化解新路径,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来源:巩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