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宋梦来
“对不起,不管怎样我也不该冲动撞你。”“我做的也有不对的地方,赔偿款收到了,咱们的账清了!”近日,在襄阳市保康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曾因纠纷对峙九年的王某与邹某握手言和。10月10日,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这场风波的根源要追溯到2016年。当时,王某聘请邹某装修房屋,双方因老乡关系未签合同,却在工程结算时因金额问题产生分歧。矛盾久拖未决,成为两人心中的一根刺。
2025年5月13日,双方在路上偶遇再起争执,情绪激动的邹某竟骑摩托车将王某撞倒。经鉴定,王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经济纠纷瞬间升级为刑事案件。
案件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后,一方坚持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坚称属“经济纠纷”,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敏锐洞察到,案件表面是故意伤害,根源仍是经济矛盾,简单起诉可能加深积怨。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与控申检察官协同出击。前者梳理九年纠纷脉络,精准定位症结;后者多次预约当事人,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沟通。
倾力化解矛盾纠纷
面对愤懑的王某,承办检察官帮他细算“经济账”:调解能快速、有效弥补损失;面对焦虑的邹某,则严肃指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阐释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说明冲动代价远大于纠纷本身。耐心释法说理下,王某开始理性维权,邹某也认错愿赔。
一次次沟通逐渐融化九年坚冰。邹某真诚道歉,王某怨气渐消,表示愿出谅解书。
2025年8月11日,保康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见证,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双方就原有经济纠纷达成一致,邹某自愿赔偿医疗费等3万元,王某当场出具谅解书,矛盾彻底化解。
鉴于邹某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并获谅解,且犯罪情节轻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黄文忠感慨:“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将办案变为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良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