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是中国电池行业龙头企业、福建省重点企业——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公司”)。
而对于南孚公司来说,这只是它今年打的300多起官司中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图为南孚电池
今年5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商户陈某在某电商平台的店铺内销售假冒南孚电池。经公证处监督核查,该店销售的电池虽印有南孚商标,但其包装、电池顶部及底部的文字字样、刻印笔画深浅等细节,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法院最终判决陈某赔偿南孚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8000元。
图为天津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如何分辨真假南孚电池。
根据天眼查APP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9月29日,涉及南孚公司的开庭公告已有335则,且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最晚开庭日期已排到11月份。
图为天眼查开庭公告截图
南孚公司拥有“南孚”“聚能环”等知名商标,其推出的“南孚聚能环,一节更比六节强”的广告语令人耳熟能详。但多年来,南孚公司一直深受商标侵权困扰,不仅严重挤压正品市场份额,也对企业数十年积累的品牌信誉造成冲击。
随着电商的兴起,假冒商标的侵权行为也从线下蔓延至线上,变得更为分散和隐蔽,维权成本高、取证难、执行难成为摆在南孚公司面前的“三座大山”。
面对这种困境,南孚公司调整了维权策略——将电商平台共同推上被告席。
在仙游法院审理的侵权一案中,南孚公司将侵权人雷某与浙江淘宝网络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今年6月24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权纠纷中,南孚公司共同起诉了个体商户蔡某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图为天眼查立案信息截图
那么,面对知名企业屡遭侵权的现象,侵权行为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电商平台对线上商户的侵权行为是否担责?企业遭遇此类问题又该如何高效维权?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贾丽萍对此进行了专业解读。
1.盗用、模仿商标和广告语等行为,侵权行为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贾丽萍:商标权又称为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专有使用权,以及未经许可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
现实经济活动中,盗用、模仿商标的行为主要表现是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包括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用以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这种未经许可使用的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和混淆,涉嫌违反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依照商标法第六十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承担“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以及罚款”等行政责任或者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电商平台对线上商户侵害南孚公司权益的行为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
贾丽萍: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五条分别规定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删除”规则与“红旗原则”,明确电商平台对其线上商户的侵权行为“经权利人通知未删除链接”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通知-删除”规则,在电子商务中如发生侵犯南孚电池商标权的行为,权利人可通知电商平台并提供侵权初步证据,电商平台未及时采取删除、断开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链接的,要和平台内经营者就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红旗原则”,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是说,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注意义务,尤其对像飘扬的红旗一样显而易见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若南孚公司面临的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且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发生的侵权行为,可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五条规定,要求电商平台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3.南孚公司9个月起诉300多次,暴露出企业在品牌商标维权过程中面临的普遍困境,应如何破局?
贾丽萍:首先,企业应重视对商标的维护。商标注册后并非就高枕无忧,企业在初期所保护的几个核心类别,并不能够确保企业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商标是完全处于安全状态的,企业要树立商标战略意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者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对自己的商标时刻关注,对其安全状态进行监控。
其次,按照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中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在维权过程中,企业可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从而获得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三,产生纠纷之后,企业应积极应对,尽早解决。 按照商标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院起诉。商标的问题,在早期的时候解决,成本通常是很低的。但是如果随着品牌价值的增加,越往后拖延,解决的成本也就越来越高。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莹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