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草案二次审议稿共9章53条,与条例草案相比,减少了13条、30款。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提出要建设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健全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治理体系,建设世界智慧城市典范。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有关方面提出,应强化市级行政中心建设,突出非首都功能疏解,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职责调整。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立法目的中,开宗明义,明确推进市级行政中心建设、打造三个示范区,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在适用范围中,明确城市副中心是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载地,是以行政办公、科技创新、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覆盖通州区全域。明确建设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健全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治理体系,建设世界智慧城市典范。
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草案二次审议稿完善规划建设规定,明确编制地下空间、交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新老城区融合,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定。从防洪治涝、桥梁隧道管理、灾害联防联控等方面完善韧性城市规定。优化产业布局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同时,调整产业类型的列举表述,聚焦科技创新、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三大主导功能,突出建设京津冀金融创新高地、国际化现代商务区、文旅商体融合发展示范区等特色规定。
绿色是城市副中心的鲜明底色,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发展内容。明确打造美丽北京建设样板,建设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细化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格产业准入。强化建筑绿色发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规定。明确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健全绿色空间体系。
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增加了区域协同总体规定,明确建设东部综合服务中心和枢纽。完善雄安新区协同互促措施。明确健全通北示范区协同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地区。细化通武廊一体化发展规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胡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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