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9月25日消息(记者庞淼)9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刚刚闭幕的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条例对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落地转化,助力龙江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六章51条,包括总则、组织实施、技术权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规定了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成果转化组织实施、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细化尽职免责工作机制等六方面内容。
修订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组成调研组,赴江苏、安徽、大庆、齐齐哈尔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科院,调研了解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围绕修改内容,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在黑龙江省政协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征求了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13个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以及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