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专题宣贯培训,对《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的立法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培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全市各电梯制造、安装维保、重点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于2025年6月30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临沂市实际,围绕多方协同发力维护电梯安全进行制度设计,明确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多元共治”的原则。条例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细化梳理了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16项义务,明确了维保单位应履行的8项义务,总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不安全乘梯方式,提出了电梯乘用人不得实施的12种行为。条例围绕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新安装电梯应实现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鼓励和支持电梯配置备用电源、机房环境温度控制设施和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明确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应当配置使用监控系统。条例还创新性提出了在全市推行电梯“保险+服务”管理模式,鼓励投保电梯综合保险,提出电梯可以进行安全评估的5种情形,将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的要求写入条例,明确了电梯困人的应急救援时限。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临沂市电梯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促进多元共治,为居民安全乘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临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