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卓然股份(沪市代码:688121)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企”)近日收到靖江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港口集团”)起诉江苏卓企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因江苏卓企与靖江港口集团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靖江港口集团以江苏卓企为被告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公告显示,2020年1月1日,原、被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位于重装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租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3390.80万元/年,每年平均分两次支付,即每年6月30日前支付一半,12月31日前支付一半。协议第七条约定,乙方(被告)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被告)加收违约金。第八.5条约定,乙方(被告)延期搬迁期间的使用费,按本合同实际租赁费用分摊到天数的1.50倍计算。
原告靖江港口集团指出,协议签订后,其按约交付租赁物,被告也实际使用,但被告至今仍欠付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2390.80万元,并产生延期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到期后,被告未续租,但迟至2025年7月18日迁出与原告办理交接手续。被告该延期搬迁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8日)的占用使用费共计1848.68万元,至今也未支付,并产生逾期付款利息。
卓然股份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企基于事实及所掌握的证据,已于2025年8月就同一事项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靖江港口集团的相关材料,江苏卓企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靖江港口集团返还江苏卓企超额支付的租金1489.15万元;(2)判令靖江港口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因靖江港口集团先于江苏卓企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故法院退回江苏卓企诉讼材料,告知可在同案提起反诉。
卓然股份强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靖江港口集团的主张不予认可,将依法积极应诉,并将于法定期限内提起反诉程序,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切实捍卫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合作伙伴、服务客户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益。
据公开资料,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模块化、集成化制造,专业为石油化工、炼油、天然气化工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卓然股份实现营收9.66亿元,同比下降2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万元,同比下滑100.62%。Choice数据显示,这是卓然股份上市后首次中报业绩出现亏损。
二级市场上,截至19日收盘,卓然股份跌1.24%,报12.72元/股,总市值29.72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