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永茂泰(605208)报收于15.17元,较上周的15.39元下跌1.43%。本周,永茂泰9月17日盘中最高价报16.1元。9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15.11元。永茂泰当前最新总市值50.05亿元,在工业金属板块市值排名49/6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290/5153。
本周关注点
9月17日永茂泰发布公告,股东徐州宏芝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11日至9月12日合计减持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1%。期间股价上涨2.26%,截至9月12日收盘报15.39元。
江苏磊昶原持股4.23%,实际减持2.08%,减持后持股2.16%;徐州宏芝原持股1.09%,实际减持0.42%,减持后持股0.66%。减持价格区间分别为13.00~14.92元/股和13.00~14.91元/股。
公司公告汇总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的担保限额由18,000万元调整为28,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12日,对该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7,676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三年,无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361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92%,无逾期担保。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9月17日,永茂泰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股东2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9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制度。各项议案获99.79%以上同意,中小股东同意率均超98.6%。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王斌主持,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037%。审议通过18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17日修订)
制度规范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融资、股利分配等重大财务行为。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审批;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批准。筹资超过总资产50%至70%由董事会审批,超70%需股东会批准。借款合同可按额度预计审批,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17日修订)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仅限与生产经营相关币种,以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交易须与风险敞口匹配,限于经批准金融机构开展。所有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交易还需股东会审议。财务总监负责日常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亏损达规定标准需及时报告并披露。档案保管不少于10年,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17日修订)
制度规范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范围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须与风险敞口匹配。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业务领导小组。套期保值需编制可行性报告,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亏损达净利润5%且超800万元触发预警,达10%且超1,000万元须及时披露并平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17日修订)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用于非募投项目或质押等行为。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项目应按计划推进。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每半年核查进展,并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17日制订)
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情形,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组投票,股东所持每股股份在每组享有与应选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按得票数排序,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者当选。若票数相等或当选人数不足,可进行最多两轮重选。新任董事就任条件为当选与留任董事合计达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需满足人数及专业要求。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17日修订)
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要求遵守法规,维护公司独立性,确保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当关联交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股份交易、控制权转让应合法合规,防范股票质押风险。强调忠实勤勉义务,履行承诺,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规范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17日制订)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保密能力。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续聘可不公开。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无法保障审计进度等。年报中需披露审计机构、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17日修订)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关联方审议时应回避表决。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计或评估。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除非符合条件并履行严格程序。制度明确关联人范围、交易类型及累计计算原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7日修订)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参会、表决、决议及记录均按规则执行。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明确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维权机制等内容,为《公司章程》附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17日制订)
公司召开股东会提供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两种网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视为出席。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参与投票。公司应在会议前2个交易日提交网络投票信息并确保准确。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持股数与应选人数相同享有相应选举票数。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网络投票结束后,信息公司提供数据,公司需确认并披露决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情况。细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章程(2025年9月17日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为32,994.00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锭、有色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审议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管。章程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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