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益诉讼,螳螂川水质变好,我们的发电业务才能正常运转。正因为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公益诉讼的保驾护航,才使得滇池水更清天更蓝,百年电站得以延续至今,作为‘活着的文物和工业遗产’向世人讲述中国在低碳清洁能源开发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故事。”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石龙坝发电厂品牌宣传中心主任樊永生这样说。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跟随最高检新闻办开展的“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中央网络媒体采访活动走进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石龙坝水电站,深入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守护自然生态、以检察之力守护百年水电站的生动实践。
▲石龙坝水电站是中国第一座水电站
保护滇池
一个基层检察院
十年前提起当地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石龙坝水电站位于西山区螳螂川,螳螂川是滇池唯一出水口,长江一级支流。螳螂川流经的西山区海口地区是云南现代工业的发祥地。据介绍,石龙坝发电厂筹建于1908年,始建于1910年8月21日,到了1912年5月28日,电厂正式建成发电。2010年,国家能源局正式下文授予石龙坝水电站“中国第一座水电站”称号。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负责人王石良表示,滇池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上世纪曾经流传着一首顺口溜,“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摸虾做菜,70年代游泳痛快,80年代水质变坏,90年代风光不再”。滇池从美好的“高原明珠”,变成生态环境治理的堵点。在痛定思痛之后,一场看不见硝烟的“高原明珠保卫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打响,如今守护滇池的责任落到了我们肩上。
“因为滇池水质变坏,石龙坝水电站也曾受到影响,转轮曾经都被腐蚀得无法使用,甚至连青石镶嵌的引水渠都被腐蚀了2~3厘米。”对于因滇池水质变化带来的影响,樊永生如此回忆。
王石良介绍,西山区是省会城市主城区,辖区内有滇池水域112平方公里,占36%。拥有滇池湖岸线72千米,约占44%,辖滇池草海全部水域,是滇池的守护者、受益者。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云南等13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随即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试点院。十年前,检察机关针对在滇池保护红线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提起昆明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云南省第一例判决生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典型案例。十年间,检察公益诉讼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再到制度完善,滇池保护治理始终是办案的重点。“滇池见证了我们一个基层检察院十年的检察公益诉讼历程。”
有造纸公司偷排废水
公益诉讼赔偿后,当地探索异地修复
王石良回忆,2020年2月,石龙坝水质监测站数据异常超标,西山区水务部门研判认为可能存在偷排污水,经过排查蹲守,2020年5月26日晚上10点多,西山区执法部门在往上2公里左右的地方现场查获一家造纸公司向河道直排生产废水。案发后,行政机关对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并按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移送线索给西山区检察院。西山区检察院抽调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全程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同步强化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经鉴定,该公司未对生产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偷排至螳螂川,减少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支出300余万元,造成生态环境损害1081余万元。西山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刑事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该案办理,对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示范作用。
针对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难题,在该案公益诉讼赔偿金执行到位后,西山区检察院与西山区法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座谈交流,探索采用异地修复方式将执行到位的环境损害赔偿金就地用于西山区螳螂川治理修复工作,西山区检察院牵头与西山区法院、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接了解螳螂川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探寻可行的治理项目。相关项目初步确定后,由行政机关编制项目方案,提交申请材料,规范开展资金申请使用。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螳螂川沿线农村污水收集工程等3个项目先后落地,已拨付公益诉讼赔偿金850余万元用于项目实施,西山区政府配套项目资金1700余万元。就在上周,其中的农村污水收集项目已经进行验收。
在王石良介绍的另一起案例中,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核查A公司违法外排污水线索过程中发现,A公司下游约300米处有大量颜色异常水体汇集形成约550平方米的水坝塘,水体呈碱性,并在下游约400米左右汇入螳螂川。经委托评估,处置利用固体废物的A公司和B公司因“三防”措施不到位,导致大量生产废水下渗外溢,造成地表水污染。西山区检察院向街道和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治理污水污泥,对积水坝塘进行生态修复,该案入选滇池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第一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