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一则公告
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生产、销售添加硼砂的食品
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延伸阅读
硼砂,化学名四硼酸钠,原本是玻璃制造、陶瓷釉料中的常见工业原料。它能降低玻璃熔点、增强陶瓷光泽,甚至被用作防腐剂。
然而,一些商家发现,将硼砂掺入食品后,肉类制品会变得异常 Q弹,米粉、腐竹等也能延长保质期。这种“神奇效果”让硼砂逐渐沦为食品造假者的“工具”。
硼砂的致命性
硼砂的致命性就在于,吃进体内的硼砂在胃酸的作用下会转变成硼酸。长期过量食用添加了硼砂的食物,可能会导致硼酸在体内蓄积,影响消化酶,从而引发消化不良、食欲下降、体重减轻,严重的还可能会引发腹泻、呕吐、休克、昏迷等急性中毒症状。
硼砂中的硼作为人体的限量元素,摄入过多可能会引发人体脏器的蓄积性中毒。成人的硼砂中毒剂量是1~3克,致死剂量是15克,而婴儿仅2~3克就会致死。
因此,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来源: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央视网
责编:小鱼
初审:陈陈
复核: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