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山东泰安报道
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将于9月19日公开宣判。案件起诉书显示,19年前,3名被告人伙同受害人姜甲儒家的邻居,入室抢走当时仅8个月大的姜甲儒后贩卖。2024年,姜甲儒被警方找到,4名被告也被抓获。
今年4月2日,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18日,受害人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表示,她做完全麻手术第二天接到开庭通知,“我就算随身带药,也绝不会让自己倒下,只有看着4个人贩子死刑,才算对得起我的孩子、家庭和去世的爷爷。”
姜甲儒(右一)与母亲乔守芬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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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为人贩子提供信息
嫌疑人暴力抢走8个月婴儿
据案件起诉书,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11月,被告人曾某得知一对夫妇想抱养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遂与被告人吕某、王某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寻找合适男孩。
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袁某,并让袁某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许诺给予其好处。袁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为吕某提供了姜家信息并带领吕某进行踩点。
同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吕某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
据乔守芬回忆,被告人当日曾将姜甲儒的爷爷拖到厨房殴打,用钢筋威胁奶奶,带走了孩子的奶瓶、奶粉和零食,临走前还将大门反锁,防止老人追出。
次日,被告人曾某、吕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吕某、王某3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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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否认指控内容
受害人母亲:希望人贩子死刑
今年1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曾某、吕某、王某、袁某提起公诉。4月2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曾某称不认可起诉书内容,之前不认识吕某,没有参与预谋和分钱,并否认了入室抢小孩,只承认了介绍买家。吕某则称对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称此案之前就认识曾某和王某,“曾一起偷牛羊,是曾某提出偷个孩子”。
王某称没有跟曾某、吕某预谋,“被带到案发现场才知道是偷孩子,没有拒绝”,对其他大部分问题均以“不知道”作答。袁某称不认可检方指控,“我没有犯罪”,他称自己只是无意间透露了姜家的信息。
中午休庭期间,乔守芬表示,庭审时其中两名被告人曾用眼神瞪她,“像要吃了我,态度非常傲慢。这种可恨的人贩子,我们不能原谅他们,我今天是来审判人贩子,不是来听他们卖惨的”。
姜甲儒(右一)及其家人接受采访
9月18日,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孩子被抢走这件事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加上担忧案子判决结果不理想,导致病情加重,到北京做了全麻手术,出院第二天接到开庭通知,“又高兴又害怕,高兴是终于等到人贩子能判刑,害怕是担心自己身体撑不住”。
针对即将到来的宣判,乔守芬表示,希望4个犯罪嫌疑人都能判死刑,“很多人担心我的身体,撑不住也要撑,我等的就是这一天,只有他们判死刑,我才对得起我自己、我的孩子和去世的爷爷。孩子担心我会晕倒,我说我会随身带着药,绝不会让自己倒下去。”
姜甲儒(右一)一家 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