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7日从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获悉,为防范党员干部职务犯罪,区纪委监委近日组织一批政府机关、国企内任职的党员干部,到海珠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公开审理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审过程。
据悉,组织进入法庭旁听的党员干部,来自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交投集团、海珠区城发集团等单位,共计240余人。旁听所涉及的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广州一名国企干部,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3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
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忏悔自身理想信念动摇、纪律底线失守、初心使命背离的错误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后,审判长结合案件开展法庭教育,强调党员干部要以此案为镜鉴,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七笔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整个庭审庄重严肃、程序规范,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据悉,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和区法院深化协作、共同推进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是“现场庭审+廉政教育”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拓展警示教育的形式与深度,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推动实现惩处、治理、预防并重的综合效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履职的良好政治生态。
文|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