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莹
罗永浩就餐后发微博吐槽西贝,一句“几乎全都是预制菜”引发了与西贝董事长贾国龙的激烈交锋。究竟何为预制菜、预制菜该不该明确告知?舆论探讨越来越深入。专家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餐馆做的是预制菜还是现炒菜,关乎消费者的知情权,餐馆应当明示告知,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预制菜国标即将“出炉”
贾国龙开放西贝餐厅后厨,让媒体一探究竟。结果,镜头里出现了保质期24个月的冷冻西兰花、调味海鲈鱼以及兑制鸡汤等。究竟是工序前置还是预制菜?西贝的厨师与消费者有着截然不同的认知。
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提到,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通知里的说法属于有关部门对预制菜的解释,但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无明确定义。”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律师告诉记者,目前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一国家标准,将对预制菜的界定以及加工、存储、运输与使用要求进行明确。
消费者有预制菜知情权
对于预制菜,大众其实并不陌生,尤其在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中,预制菜的使用已十分常见。但对于很多为了下馆子享受“锅气”的食客来说,大火爆炒、小火慢炖与预制加热有着本质区别。
芦云律师说,餐馆是否使用预制菜理应在消费者知情权的范畴之内进行明示和告知。如果打着现场炒制的名义卖的是预制菜,涉嫌虚假宣传。
“预制菜的成本相对更低,如果和现炒菜一样都是30元,有些消费者就会选择现炒的;如果预制菜只需要15元,有的消费者为了价格便宜、出菜又快也许会选择预制菜。”芦云律师说,知情权决定着消费者的选择,只有保障知情权,消费者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选择。虽然目前对预制菜明示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来说,是有法理依据的。
客观真实的评价正当合法
面对罗永浩的吐槽,贾国龙表示要起诉罗永浩毁坏商誉。
芦云律师说,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消费体验和感受当然有表达权利,还有举报投诉权利。由于个人口味和感受的差异很大,因此,消费者只要遵从客观、真实、全面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即便是带有情绪地批评也是正当、合法的。对于虚假的、故意夸大误导他人的评价,甚至是恶意的污蔑,商家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