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律师: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四川某国企总经理黄帆(化名)因涉嫌受贿被留置。家属慕名联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家豪律师,并委托我担任辩护人。
在留置解除、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阶段后,我通过阅卷发现:虽然既遂金额与未遂金额合并后已触及“数额巨大”的量刑档次(对应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但从案情整体来看,仍然具备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基于这一研判,我当机立断提出取保申请,力争在案件早期实现程序上的突破。
经过多轮沟通交涉,张家豪律师一步步打消了承办机关的疑虑,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意见,为黄帆办理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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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一个难点在于,当事人曾因醉驾被判刑,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视为缓刑的障碍。对此,我在辩护中明确指出:该前科与本案性质截然不同。且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犯罪,黄帆已为此承担了法律责任并痛改前非。因此,不能机械地将前科作为不予缓刑的理由。
此外,我向检察官强调:既遂与未遂金额不能简单相加升档量刑。最高检刊载的《检答网集萃》明确指出,既遂与未遂并存时,应分别判定各自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若既遂部分的量刑幅度更重,或两者处于同一档次,则以既遂部分为基准,并酌情从重,而不能因数额累加而直接升档。
在此基础上,我制作了系统的《案例检索报告》,论证涉案金额仍处于缓刑可适用的区间。虽然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缓刑历来极为慎重,但我们凭借法律与案例支撑,与公诉人进行了多轮沟通,力争在量刑建议中充分体现黄帆的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从而为缓刑创造条件。
最终,检察官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在检察院阶段即明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的量刑建议。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亦予以采纳并作出判决。
尾言:不要因为是职务犯罪就害怕缓刑无望。只要敢于争取、善于争取,凭借专业的判断和扎实的辩护,依然能够为当事人赢得转机。用专业守护当事人的权益,是刑辩律师的使命所在。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