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已婚身份,花费30余万元在直播间狂刷“礼物”,欲与男主播谈场恋爱。“相恋”之后,女子又向主播借款数万元。然而,好景不长,谎言被戳穿,“榜一大姐”与男主播的“恋爱关系”终结,主播要求女子返还借款,女子以在其直播间刷“礼物”可抵扣所借款为由拒绝返还。一怒之下,男主播将女子诉至法院,他们各自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日,杏花岭法院冯建军工作室成功调解这样一起涉及网络主播与粉丝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 为爱打赏 谎言破碎
2024年9月,35岁的已婚女子张某,偶然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2000年出生的网络才艺男主播薛某。张某被薛某的才艺与气质吸引,为获得关注,她开始在直播间打赏,从小额礼物到“火箭”“跑车”……礼物越刷越大,截至2025年2月,张某在薛某直播间为其打赏、刷礼物累计消费30余万元,成了薛某直播间名副其实的“榜一大姐”。
“榜一大姐”引起了主播关注,两人很快通过微信添加为好友。张某隐瞒已婚身份与真实年龄,谎称其27岁、父母经商、独生女。她还从网上下载她人照片发给薛某。张某发来的照片让薛某信以为真,两人在线上确立了“恋爱关系”,薛某还向同事炫耀“女友”的美貌。
直播间的打赏耗尽了张某的积蓄,她的信用卡账单堆积如山。2025年2月起,张某以“还信用卡”“资金周转困难”为由,5次向薛某借款共70500元。薛某念及“情分”,每次都爽快转账。
2025年4月底,某银行的催收电话打到了薛某手机上,银行工作人员称,张某透支信用额度数万元,其信用卡已逾期,而张某在银行留的紧急联系人是薛某。
薛某这才知道,张某不仅年龄造假、身份造假,连照片都是假的。于是,薛某多次联系张某,要求其偿还借款,而张某百般推脱,甚至失联。
无奈之下,薛某诉至杏花岭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70500元。
2 争议激烈 各执一词
9月2日,张某与薛某来到杏花岭法院冯建军工作室。
“冯法官,她向我借了7万多元!现在说要用之前直播间的打赏抵借款,哪有这种道理!我借钱给她,是因为相信她,结果全是骗我的!”调解一开始,薛某就十分激动。
“冯法官,我承认借款事实,但我前后给他直播间刷了30多万元的礼物,这些钱难道白给?我现在手头紧,用这个抵点借款怎么不行?”张某说,“要不是因为喜欢他,我也不会给他直播间刷这么多钱。”
薛某立刻反驳:“打赏是你自愿在平台消费的,跟我没关系!”他调出直播收入明细,“平台要抽成、还要缴纳税费,我实际拿到的连8万元都不到,这是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获得的劳动收入,不是你‘给’我的钱!我借给你的钱和你在直播间的打赏是两码事!”
张某不服气:“我刷礼物就是为了支持你,没有我,你能有这么多收入吗?现在我还款有困难,你就不能体谅一下?”
“体谅归体谅,但借贷是借贷,打赏是消费行为,不能混为一谈!”薛某寸步不让,调解陷入僵局。
3 理清关系 明晰权责
冯建军法官先让两人冷静下来,随后表示,张某向薛某借款,之后把所借款项用于某短视频平台充值,这是张某对借款的自主处置,和薛某无关。他对张某说:“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证据证明薛某限制或诱导你打赏,也没有证据证明薛某认可‘打赏’能抵借款。”
随后,他表示:“张某隐瞒真实情况和薛某交往,确实有过错。借贷关系不受‘恋爱’真假影响,她欠薛某的70500元,按法律规定必须还。”
为了让张某更易理解,冯法官举了个例子:“就像你去餐厅吃饭,付的是给餐厅的就餐费;之后你向服务员借钱,这是借贷关系,你不能说‘我之前在餐厅花了钱,借服务员的钱就不用还了’。而且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时该考虑经济能力。”
张某沉思许久,随后表示:“我明白了,借款和打赏确实不是一回事。我沉迷打赏,丈夫发现了真相,我们现在已经离婚,我要独自抚养孩子,还得承担打赏欠下的债务,经济能力有限,能不能宽限一段时间还?”
看到张某态度软化,冯法官趁热打铁询问薛某的意见。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薛某借款7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无其他争议。
案件了结后,冯建军法官表示,人们在观看直播过程中应保持理智和冷静,避免冲动打赏。同时,主播也要遵守行业规范,不诱导用户打赏,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冯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以下三种情况目前可追回打赏款: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用公款打赏、已婚人士偷偷打赏主播搞不正当关系。若遇到类似纠纷,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记者 任蕾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