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此次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在返还标准方面,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按规定提高相关企业返还比例。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申领程序包括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两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免申即享”。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