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总结,最高法院院长给家长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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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 15: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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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与北京二中学生面对面,讲授新学期第一节法治课,“这已经是第八个年头。”上百名师生、家长代表在学校报告厅参与了这节课。

张军提及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透露,在有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问被告人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会对被害人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没有”。

张军讲授法治课。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摄

审判数据

今年上半年,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所下降

这源于一项司法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制度,张军是北京二中的法治副校长。去年,他讲授的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今年他把主题定为“以案为鉴知行止”,着重用案例引导学生的认知。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常引发关注,在法治课堂上,张军特别强调,只要触碰法律红线,无论是否成年,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即便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会面临专门矫治教育,而家长也要根据判决作出相应赔偿。

张军首先通报了一组数据:2024年,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约3.6万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约4万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超10万件。

张军还透露,根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所下降。“说明工作认真去做,效果就能够显现,但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形势还比较严峻,需要各行各业做更多更实的工作。”

法院每年审理这么多涉未成年人案件,通过总结分析,有哪些教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张军表示,同理心的缺乏、对规范的漠视、不正确的是非观念都在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这些因素,或导致未成年人伤害他人,或让未成年人自己受到伤害。

缺乏同理心

部分涉罪未成年人没有想过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

“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最基本的要求是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张军指出,同理心是培养美好心灵、不去伤害他人的重要基础,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与缺乏同理心不无关系。何谓同理心?简单地说,就是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张军表示,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人、一个生命体,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对方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只是逞一时之快、满足自己私欲,他们都缺乏一项宝贵的品质——同理心。

张军与同学们探讨了“伤害”,伤害分两种: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言语谩骂、侮辱以及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都属精神上的伤害。

他举例,未成年人甲某与同学乙某因琐事产生矛盾。乙某委托另外一名同学丙某通过社交软件制作上传了一段视频,视频包含甲某的肖像、姓名、微信号等个人信息,且包含一些不实的内容。该视频在社交软件中迅速传播,一天内浏览量超过三万,给甲某造成很大精神痛苦。

“乙某对甲某实施的是精神上的伤害。根据甲某诉请,法院最终判被告向原告甲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的维权支出。”张军提醒同学们,基于网络平台的易传播性和匿名性,危害后果往往更为严重。要多换位思考,如果我们自己不愿意受到这样的伤害,实施前就应该立刻罢手。

漠视规范

从公交车后门上车被夹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规范是社会有序存在的基础。张军向同学们解释,规范一般以“条条框框”表现出来,对所有人是一种约束,遵守规范意味着有所“牺牲”,不能随心所欲。

他举例,一天,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靠站停车后,15岁的小林因看到前车门(上客门)排队等候上车的乘客较多,担心无法上车,就从后车门(下客门)上了车。该站点恰好没有乘客下车,驾驶员稍作观察后按下关闭后车门的按钮,当时小林右脚刚好踏上公交车,导致被车门夹住。驾驶员发现小林被夹后立即打开后车门,小林摔倒在地,随后自行站立并从前车门上车。第二天,小林到医院就诊,最终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小林将公交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小林违反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中“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乘车规则,应认定其存在过错,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这是不遵守规范导致自己受伤害的例子。”张军提醒同学们,不遵守规范还可能给他人带来风险。比如,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饲养宠物也要遵守法律规定。

错误价值观

被勒索的学生因“威风”加入犯罪团伙

“青少年处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要正确区分善恶美丑。”张军表示,从涉未成年人案件看,有的未成年人渴望自己成熟,但身心尚在成长阶段,不能完全辨别善恶,最终走上歧途。

他举例,有一个学生,原本在班里学习成绩靠前。有一天放学后,他在学校门口遭几个小混混勒索。他没有向父母求助,也没有告诉老师,导致后来再次遭到勒索。遭遇数次勒索之后,他选择加入这个违法犯罪团伙。在一次结伙盗窃后被抓获,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送入矫治教育学校。调查发现,他的家庭经济条件很好,他参与盗窃、勒索并非因为钱,而是这样有做“老大”的感觉,“很酷”“很威风”。

“原本是一个被勒索者,因为扭曲的价值观念,变成了违法犯罪者。”张军又举例,16岁的小雅在一次网购退货时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平台和商家没有发现,将全部货款退给了小雅。之后小雅通过只退空包装或部分商品的方式,骗取平台完整退款,并将留下的商品二次出售。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小雅用自己和周围好友的账号一共骗取了10余万元退款,最终承担刑事责任。

提醒

无论夫妻关系如何,都应重视孩子成长中的问题

塑造未成年人正确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家庭教育是关键一环。张军介绍,许多案件反映,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影响有密切关系。调查发现,有的父母因忙于生计和个人发展对孩子疏于管教,导致孩子偏离正轨;有的父母在家庭成员、家庭结构出现重大变故后对孩子不够关心,导致孩子染上不良习气,误入歧途;有的父母管教方式不当,不善与孩子沟通、缺乏耐心,总是非打即骂。

从众多真实案例中总结,张军建议家长做到三点:以身作则。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良好的代际传承依赖家长的言传身教。无论是同理心的培育,还是规范意识、价值观念的养成,家长身体力行都非常关键。

增进沟通。有研究表明,亲子间关于心理健康的沟通频率越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越差;父母与青少年在心理健康方面的沟通越频繁,青少年的抑郁风险和焦虑风险就越低。无论夫妻关系如何、家庭如何变化,都应重视孩子成长中的问题。

加强引导。密切关注孩子与同龄人相处方式,积极引导孩子换位思考,尊重与自己不同的行为和想法,关注他人的需求;引导孩子遵守公序良俗,强化规则意识,注重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

此外,学校是培养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要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张军强调,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疑似受到侵害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多起案件,老师发现学生有伤,得到的答复是“自己摔伤的”,就未再深究。为避免耽误对孩子的搭救,发现孩子身体多次有伤、有异常现象要重视起来,该报告的坚决报告。

他特别强调,“遇到欺凌学生的行为,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上前制止,可以依法实施正当防卫。”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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