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ST金泰(30022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多份《民事判决书》,案件涉及公司及其董事袁翔和罗甸因未履行增持股份承诺而被原告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该案件目前已一审审结,法院判决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执行金额为42万元,主要由袁翔和罗甸共同承担。根据判决,原告周*等八人分别获得不同金额的赔偿,合计为42万元。
判决结果显示,公司在增持承诺中并非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尽到基本审查义务,因此对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108名自然人的投资者诉讼,其中8人已撤诉,其余案件尚未取得判决结果,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3776万元。
2025年中期,*ST金泰实现收入3.67亿元,归母净利润8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