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萌萌
“课堂嬉闹致同学受伤、网络泄露他人隐私,这些日常行为可能触及法律红线。”9月4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法治副校长刘鹏杰走进焦作市第十一中学,以“在校期间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与人格权侵权”为主题,开启“法佑青春——校园守护行动”新课堂,为近百名师生讲授实用法律知识。
课堂上,刘鹏杰以“电梯劝烟致对方突发疾病是否要赔”“动物园擅自下车被咬伤责任在谁”等问题点燃气氛,结合“电梯劝烟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案”等典型案例,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四个部分,生动解析侵权责任认定逻辑,让同学们在案例中感知法律尺度与温度。
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刘鹏杰聚焦校园场景,围绕“嬉戏打闹致伤谁担责”“体育竞赛意外受伤如何定责”等问题,结合“抽凳子恶作剧致摔伤”“校内足球赛对抗受伤”等情景,解读《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帮助同学们明晰校园活动中的风险与责任。
在人格权保护环节,刘鹏杰通过“未成年人遭网络暴力”“参与‘人肉搜索’泄露隐私”等案例,揭示辱骂中伤、非法公开隐私的法律后果,明确“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暴力需担责,监护人要承担相应责任”;结合社交平台不当言论引发的纠纷,提醒同学们“维权需合法,辱骂泄愤也要担责”,引导大家拒绝校园霸凌、不做冷漠旁观者。
“原来日常言行也要守法律边界,这堂课让我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尊重他人。”课后,学生王艺林感慨道。
该校老师也表示,案例教学让法治知识更易理解,期待更多送法进校园活动。
据悉,焦作中院“法佑青春——校园守护行动”已推出国家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系列课程,将继续立足青少年法治需求,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