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18时许,货船临时雇佣船员雄某辞职,并向船主李某索要工资及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共计11000余元。双方因资金结算问题发生纠纷,雄某拨打报警求助电话。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江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南京江北集装箱码头水域,登轮处置该起薪资纠纷警情。
民警现场调解纠纷
处警现场,民警在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后,结合相关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在民警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就薪资金额数达成一致,船主李某当场将全部费用结清,该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通讯员 杨大清 黄兴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