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3日讯(通讯员 杨泳 记者 姜天圣)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与王某、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据悉,这是句容法院 2025 年首篇入选最高法层面的多元解纷案例,不仅为同类劳务纠纷化解提供了 “句容样本”,更彰显了该院在推进 “多元解纷实质化”、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积极作为。
句容法院一劳务者受害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法案例库
劳务受伤起纠纷 三方求助综治中心
这起纠纷源于一次厂房建设中的意外。此前,王某承包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时,因工程进度紧张,临时雇佣同乡陈某从事贴砖、筑墙等劳务,双方仅口头约定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施工过程中,陈某不慎脚踩空从高处坠落,经诊断为关节脱位、手臂骨折。
受伤后,陈某向王某及涉事公司索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却因三方在 “责任主体认定”“赔偿金额”“担责比例” 上分歧严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陈某受伤后短期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急需赔偿维持生计;王某虽愿担责,却担心赔偿金额过高且后续可能面临二次索赔;涉事公司则顾虑签订协议影响企业声誉,只愿私下承担部分费用。眼看协商陷入僵局,三方最终共同前往当地综治中心,寻求专业解纷帮助。
多元协同破僵局 法理情融合促和解
综治中心接案后,迅速研判案情:该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三方同意后,中心立即启动 “调解员 + 法官指导” 协同模式 —— 指派入驻的人民调解员主导调解,同时邀请入驻法官提供法律支持,精准破解纠纷痛点。
调解初期,调解员先以 “背对背” 沟通摸清各方核心诉求:对陈某,重点体谅其身心痛苦与现实困境,引导其提出合理诉求;对王某和涉事公司,则由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92 条,详细解读劳务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及诉讼风险,阐明 “一次性化解” 比 “诉讼耗力” 更有利。
为让赔偿金额更具说服力,法官与调解员依据医院诊断材料、陈某伤情评估及同类案例,按法定赔偿范围逐项核算,给出合理参考区间。针对涉事公司 “怕影响声誉”、王某 “怕二次索赔” 的顾虑,调解团队创新提出 “人民调解 + 公证履行” 方案:由王某统一向陈某支付赔偿,涉事公司将应承担部分私下转交王某,同时由入驻综治中心的公证机关对协议进行公证,确保纠纷一次性了结。
最终,三方达成一致:王某当场向陈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5.5 万元,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