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
■
■
■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调整,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格式修订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应制度。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具体如下:
■
其中,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现将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奥福环保、三夫户外、汇通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霍金凤,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环环保、芯瑞达、瑞林精科、润成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文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青科技、劲旅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富森美、芯瑞达、国缆检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22年7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一、“全景网”参与方式:通过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银妹女士;董事、总经理丁静女士;独立董事康卫娜女士;财务负责人凌芝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女士;保荐代表人:齐玉祥先生。
二、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etstock@cearail.com。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8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1及提案4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信函应在2025年9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电话号码: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4
2、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企业参加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以下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2、本委托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3、持股数系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有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的公司股份。
4、企业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并须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附件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