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后一天,北交所集中受理了多宗IPO。其中,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元立光电”)IPO获得受理,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元立光电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光学领域,专注于导光板及Mini-LED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全球车载显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应用领域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供应商高度集中度
近年,随着公司收入的增长,其应收账款也水涨船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161.91万元、1.21亿元、1.50亿元和1.5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9.23%、59.01%、65.51%和53.80%,占比较高。
2025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4亿元至4.2亿元,同比增长39.02%至45.97%;归母净利润为6250万元至6650万元,同比增长100.56%至113.39%;扣非净利润为6150万元至6550万元,同比增长111.89%至125.67%。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带动公司业绩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95.39%、92.56%、93.44%和94.45%,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塑胶粒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9%、57.51%、55.39%以及55.14%。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曾达28%
报告期内,元立光电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元立光电在招股书中称,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东莞,存在用工需求量大、自行招聘难度较高的情况。为保证产品生产顺利进行,公司与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招工。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生产线辅助作业人员,其工作职能为对导光板等产品进行表面清洁并进行外观检查,属于临时、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不涉及核心生产环节。
据公司披露的表格数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占比分别为14.91%、28.45%、8.02%、1.22%。
元立光电承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元立光电表示,为解决前述不规范用工情形,公司已扩大人员招聘,并于2024年12月开始陆续与专业劳务外包公司签署《劳务外包用工协议》,将生产线上的产品表面清洁及外观检查等辅助工序进行劳务外包。截至报告期末,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不存在超过10%的情形。
公司向董秘“无息拆借”40万
元立光电实际控制人为张元立、阮绪红、张佳奕三人,三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中张元立与阮绪红为舅甥关系,张元立与张佳奕为父女关系,阮绪红与张佳奕为表兄妹关系。
张元立、张佳奕、阮绪红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473.4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30%,并合计享有公司80.15%股份的表决权。张元立担任公司董事长,阮绪红担任公司董事、经理,张佳奕担任公司采购总监。

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曾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2023年10月至12月,公司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吕培荣无息拆出40万元;2024年5月至8月,又向陈媛媛无息拆出6万元。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公司应收取利息金额分别为0元、1398.90元、595.48元和0元,占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净利润的比例均不及0.01%。
对于无息拆借,公司称,测算利息金额均未达到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经公司与资金往来关联方一致同意,上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不计算利息,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元立光电称,前述资金拆借虽已经过公司财务总监或经理审批并已归还公司,但其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个人用途,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因此前述资金拆借构成资金占用。2024年7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范围。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