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 北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2日受理了旭辉电气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旭辉电气向北交所提交了《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旭辉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旭辉电气专业从事电网安全控制设备、电能质量优化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知名的电力设备供应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旭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旭辉直接持有公司28.00%的股份,通过泰阁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16.33%,通过一致行动人李红燕、张曙光、张涛、张霞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14.07%,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为58.40%。
旭辉电气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25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不超过4,887.5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37.50万股)。
旭辉电气原拟募集资金30,619.69万元,用于智能电力装备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旭辉电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旭辉电气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马骏、申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