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吴文婷11月13日,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披露深主板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材料显示,惠康有限设立于2001年8月23日,惠康集团出资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2017年5月,惠康集团进行股权结构调整,陈越鹏持有惠康集团股权比例由30%增加至70%,惠康集团实际控制人由陈启惠变更为陈越鹏。

据招股书,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惠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陈越鹏。陈越鹏分别通过惠康集团、长兴羽鹏间接控制公司33.74%、4.4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和表决权比例为38.23%。而陈启惠系陈越鹏父亲。

深交所要求惠康科技,结合陈越鹏取得惠康集团股权的过程以及控股股东历次对公司出资及增资时间、财务状况等,说明陈越鹏所持公司股份权属是否清晰、股权是否稳定。
同时,惠康科技还需结合陈启惠历史上任职及持股情况,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影响等,说明未将陈启惠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股权结构、任职情况、历次参会及表决情况、经营决策安排等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准确性。

对此,惠康科技方面表示,报告期内,陈越鹏持有的表决权比例能保证其在公司股东(大)会层面的控制地位,陈越鹏控制的惠康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提名了公司董事会半数及以上董事,且陈越鹏作为总经理组建了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最终决策权,因此,陈越鹏系公司唯一的实际控制人,该认定准确。

公开资料显示,惠康科技深耕制冷领域,是一家以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制冰机、冰箱、冷柜、酒柜等,主要应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