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数据中心
11月13日,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833137)IPO申请获得北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
单位:万元

通宝光电主营业务为汽车照明系统、电子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刘威、刘国学、陶建芳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4,398,5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748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969.78万元、52,944.69万元、58,778.96万元和32,947.2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34.51万元、5,912.02万元、8,110.14万元和3,323.25万元。
一、基本信息
公司定位于汽车电子零部件制造商,主营业务为汽车照明系统、电子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015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7月30日,通宝光电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于2020年5月25日起调整至创新层。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5,638万股。拥有1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员工总计338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威、刘国学、陶建芳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4,398,5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7487%;刘国学、陶建芳系夫妻关系,刘威系刘国学、陶建芳之子。刘国学担任公司董事长,刘威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陶建芳担任公司董事。刘威、刘国学、陶建芳三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969.78万元、52,944.69万元、58,778.96万元和32,947.2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34.51万元、5,912.02万元、8,110.14万元和3,323.25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公司选择第一套标准,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五、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量化分析在较为不利谈判条件下,主要客户对发行人执行“年降”政策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六、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稳定性与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说明:(1)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应对客户较为集中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2)主要客户对发行人实施“年降”政策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存货管理。请发行人说明存货“寄售仓”模式中发出商品管理及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