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证监局在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决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威力传动(30090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的证券法律业务存在多项问题,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查验程序不规范,缺乏询证函发出和收回的记录,工作底稿中询证函均为复印件且部分询证函缺失,未对询证函中不符事项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对重大合同的查验不充分,仅调取框架性协议和合同;现场核查记录缺乏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以及在查验重大担保事项时,面谈内容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未明确载明相关内容,也违反了相关规定。
宁夏证监局要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健全内控管理,并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