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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说)
吴说获悉,据铜陵中院公众号,安徽枞阳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丁某通过平台以单价 7.44 元购买 1300 枚泰达币,总价 9672 元,卖家吴某确认订单后完成出售并收款。但丁某事后主张吴某所得系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法院审理认为,泰达币交易违背公序良俗,行为无效,损失应由交易方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遂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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